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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淄博百练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19/1/13 11:08:52
淄博百练会计培训学校整理分享会计考点之一般纳税企业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帮助大家备考2019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一般纳税企业的会计处理】
为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交纳、退税及转出等情况,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
(1)采购物资和接受应税劳务――涉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①企业从采购物资时,根据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
②接受应税劳务,根据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即:借: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委托加工物资、管理费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注意:
①购入免税农产品,可以按照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即: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买价×扣除率)
材料采购(库存商品、原材料) (买价-买价×扣除率)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 ( 买价)
②购进固定资产所支付的增值税额,应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
即: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③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其所支付的增值税额应计入购入货物的成本。
(2)进项税转出――――涉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企业购进的货物、在产品或产成品等发生非常损失;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用于在建工程、用于医务室等福利部门)等原因,其购进时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入有关科目
属于转作待处理财产损失的进项税额,应与遭受非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或库存商品的成本一并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视同销售行为―――涉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赠送他人等,应视同销售物资计算交纳增值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借:在建工程(或长期股权投资、应付股利、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按照计税价格计算)
(5)出口退税
企业出口产品按规定退税的,按应收的出口退税额,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6)交纳增值税
企业交纳增值税,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核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应交纳的增值税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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